近日,德清县院联合县审计局出台意见,强化双方在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一是成立专项协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检察院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审计局分管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检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涉农专项资金审计专项协作领导小组”。明确检察院反贪局和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联系协调和对接工作。二是建立检察介入审计及初查机制。审计局发现审计项目可能涉嫌职务犯罪时,应及时商请检察院职能部门派员介入,提供法律咨询,对行为定性,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审计局提供的审计信息和材料,检察院应迅速分析研判,必要时派员介入。检察院查办案件中涉及涉农专项资金问题,属审计监督范围事项,需审计局协助审计查证的,可以商请审计局予以配合与支持。三是建立审计信息移送机制。根据审计信息和初查工作情况,如被审计对象或被审计项目中相关人员可能涉嫌职务犯罪,审计局应及时将有关审计信息、线索及证据材料一并移送检察院处理。对于审计局移送的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及信息、线索材料,检察院职能部门应确定专人登记,及时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