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浔区院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主和特殊保护的原则,以“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为目标,结合《刑诉法》修改,立足办案实际,构筑“春燕工程”,全方位、多角度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形成专业化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未检工作实效。
一、成立专业办案组,创设“春燕”品牌,初步实现未检工作专业化
刑诉法修改后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给未检工作带来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南浔区院积极应对新形势,依托巾帼文明岗基础,整合公诉、侦监部门力量,积极探索实践未检工作。
(一)成立未检专办组。在原“巾帼办案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从公诉科和侦监科选调5名经验丰富、工作细致、有一定情感感染力的女检察官,成立“未检工作办案组”,统一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初步实现未检办案专业化。为了严格办案纪律,确保案件质量,由公诉科副科长任办案组组长,负责案件的审批和小组综合工作。同时实行主诉检察官和分管领导相结合的制度。
(二)创设“春燕”品牌。在推进过程中,为提升办案组的影响力,结合案件特点和办案组的实际情况,创设与办案组组长章春燕同名的“春燕”品牌,设计品牌Logo,寓意“春风化雨,雏燕归来”,并将“未检工作办案组”更名为“春燕办案组”。该寓意语出《孟子·尽心上》:“有如时雨化之者”,比喻良好完善的教育和熏陶能使人潜移默化。该品牌同样蕴含检察官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旨在通过检察官春风化雨般的方式教育,矫正涉罪未成年人,降低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的可能性。
(三)加强协调配合。为切实解决办案组成员身兼数职、工时矛盾突出的实际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加强协调。一是确保在思想观念上重视未检工作,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上升到院重点工作的高度;二是建立未检在押案件先行制度,确保有在押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进入“绿色通道”,从速从快办理;三是整合资源,把“春燕办案组”和院青联会相衔接,把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和帮教作为青联会的重要活动课题;四是定期开展工作会议,商讨具体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决定重大案件,创新工作机制。
二、更新理念,作出成绩,提升“春燕工程”影响力
“春燕办案组”成立后,及时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方法,落实特殊制度,并以观护帮教为主线,典型案例为媒介,切实提高南浔未检工作影响力。
(一)转变理念重挽救。理念是先导,在成立“春燕办案组”基础上,明确在办案中要树立“五种理念”,实现“三个转变”。五个理念即:少年优先、平等保护的价值理念,非监禁化、非刑罚化的处置理念,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实体理念,全力保障、寓教于审的程序理念,全面调查、从速简约的审查理念。“三个转变”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构罪即捕”转变为“不捕为一般,逮捕为特殊”,由重视对本地区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转变为对本地区与外来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由传统的“报应性司法”转变为“恢复性司法”理念。办案组成立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件15人,开展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15人次,对其中的6人经全面评估后作出无逮捕必要的决定;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3件107人,对9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二)构建机制强保护。结合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该院以刑诉法修改为机遇,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快速办理机制。办案组成立以来对其中41件轻微刑事案件进入“绿色通道”,实现从速简约办理,办案周期均不超过20日;二是健全法律援助机制。2012年9月南浔区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法律援助的工作意见,保障未成年人案件在侦查阶段均有辩护人参与,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机制。2013年初,南浔区院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商讨会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确定合适成年人名册,共为20余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选定合适成年人到场。四是建立亲情感化机制。共组织亲情会见3人次,通过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特殊环境下与家长的见面交流的方式,形成双向交流,起到较好的教育和感化作用。
(三)落实帮教扩影响。把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作为体现工作成效的重点以及提升自身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南浔区院会同团区委以该区增山、江南社区为试点成立首批雏燕观护基地,建立以社区基地、爱心企业、学校三位一体的观护网络。同时以典型案例为媒介,提高南浔区未检工作影响力,为设立未检机构打下基础。2013年度“春燕办案组”组长章春燕被评为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区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办案组被评为区三八红旗集体,办案组的工作模式被湖州新闻综合频道新闻60分栏目专题报道,浙江法制报以《“五朵金花”唤回“迷途羔羊”》为题专题报道南浔区院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和典型案例。
三、完善机构,内外聚力,实现“春燕工程”新发展
今年初,经区编办批准,在“春燕办案组”基础上,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实现“春燕工程”新发展。
(一)抓住契机促转型。“春燕办案组”运作以来,立足创新,成效明显,从区至市具有一定影响力,在2013年市人代会上,市院工作报告专门介绍了“春燕办案组”的工作成效。南浔区院以此为契机,结合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的精神,于2013年7月向区编委申请成立未检机构。今年初,区编委批复同意区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春燕办案组”转型为“未检科”。
(二)合理调配增内力。在未检科机构获批后,进一步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强调“春燕”品牌继续延续,未检工作需有南浔特色。考虑刑检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该院采取“新旧结合”的工作模式,新模式中原“春燕办案组”以“春燕工作室”形式传承,未检科成员重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其他工作室成员辅助办案,并重点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帮教。在合理调配资源的同时,提出“更加专业、更加精细、更加有效”的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细化规则求精细。先后制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证据标准的指导意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讯问工作规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出庭庭预案制作基本标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年龄证据调取规则及采信标准的指导意见》等工作制度,以精细理念提升专业化;二是特殊制度显特色。突出附条件不起诉中的考察帮教环节,继提出考察期间“精读一本好书、参加一次教育、学习一项劳动技能、完成一次社区服务”的“四个一”活动后,又积极联系“幸福团”等社会公益组织,将参加公益活动纳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过程,在保护涉罪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保障其无障碍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多方联动强合力。积极争取外部力量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一方面注重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公、检、法、司人员共同组成的“法制宣讲团”,汇编法制宣讲课件和案例库,在全区开展“给家长一封信”活动。另一方面加强与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作,与区团委、关工委、妇联等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整合志愿者资源,扩充合适成年人队伍;以自身雏燕观护基地为基础,整合区法院的教育基地、区司法局的社区服务基地、安置帮教基地等资源,形成由20个网点组成,覆盖全区范围的帮教基地网络;与区教育局联系,建立以教师为主的心理咨询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