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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出台指导意见 规范涉罪未成年人年龄证据调取和采信规则
时间:2014-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实现调取、采信涉罪未成年人年龄证据的规范化、统一化,南浔区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工作实际,联合区公安局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年龄证据调取规则及采信标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年龄时,必须涉及其具体出生日期,该日期为农历或公历,与其生肖是否一致,与户籍登记是否一致,且应当问明其家庭中其他成员情况。针对年龄问题必须制作其法定代理人或知晓其身份情况的其他近亲属笔录。同时指导意见中制定详细的年龄证据采信标准,强调判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年龄证据必须遵守穷尽、公文性书证优先、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等几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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