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南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南浔区院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案件管理办公室为该院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案件法律文书的监管;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统计分析;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为该院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出庭公诉工作;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和考察;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和提供查询;对公安机关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教育、感化、挽救等社会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研究,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方法和措施,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