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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吴兴区院以基层检察室为平台妥善处理检察环节涉农信访
时间:2012-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吴兴区院针对近年来受理的涉及农村和农民的来信来访数量增多,潜在不稳定因素增加的情况,拓展工作思路,通过基层检察室直接做好基层信访工作,保证了各类涉农举报、控告申诉和其他矛盾纠纷信访件的及时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果。

  一、畅听民意,开辟快速接访受理通道。一是突出便民性,优化接待环境。吴兴区院基层检察室始终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发挥正确引导农民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在硬件设置上突出便利、高效、舒适、安全的标准,在接待言行上谨遵依法、规范、文明、热情的要求,选派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善做群众工作的检察人员从事接待工作,力求以良好的接待环境起到稳定情绪、疏导心理、缓和气氛的“减震”功效,使涉农来访当事人感受耐心、真心、舒心、贴心的接待服务。今年以来,及时处置了10多起来访人员情绪激烈的涉农告急访、集体访,把矛盾控制或化解在接待首起环节。二是突出高效性,加快处理节奏。首先,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基层检察室及时予以解释与答复,一时无法处理的,及时转交有管辖权的部门或机构处理,避免搁置。其次,反馈告知及时,做好当场答复工作,对管辖不清或不能当场答复的限时答复,杜绝出现盲目信访、诉求无门的情况。第三,内部衔接通畅,对于确属本院管辖的,及时移交本院责任部门,实现无缝衔接,尽快启动实体处置程序。三是突出多元性,灵活接访模式。基层检察室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随到随应,认真做好接待。同时坐堂接访与流动接访互补,一方面发挥基层检察室现场接访作用;另一方面增强工作主动性,深入村镇开展下访巡访,方便农民群众就近信访,共接访12批次,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现场。

  二、履职尽责,提高涉农信访依法处置化解实效。一是整合资源增实力。对属于区院管辖的,基层检察室及时与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共同做好案件答疑、释法说理及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缓解智能部门力量有限的不足,提高了办理涉农信访的质量和效率。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考核激励、督办催办等相关配套制度,促使基层检察室及时做好涉农信访解释与处置,切实做到处理到位,答复到位,息诉到位,保证案结事了。二是内外联动增合力。针对涉农信访当事人地位相对弱势的特点,基层检察室注重把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作为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把握好法度之外,情理之内的关系,深入了解诉求,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始终从维护稳定的全局出发,除坚持做好初信初访的信访引导外,主动加强对外联系协调,促进信访反映问题的妥善处理。三是多措并举增效力。立足三个层面,力求增强处置实效。1、通过下访巡访,对一些来基层检察室咨询、反映情况的涉农来访现场解答,避免矛盾聚积、升格;2、对进入信访程序的一般信访则基层检察室发挥桥梁作用,积极与本院职能科室联系,充分发挥挂牌接待制度、首办责任人员接待制度的作用,突出专业优势,保证百分之百的办结率、息诉率;3、对疑难复杂信访,基层检察室积极做好解释与引导基础上,由检察长亲自参与案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出面协调解决,为重大、疑难信访的彻底息诉提供重要保证。

  三、未雨绸缪,加强涉农信访防范预测反馈。一是重排查勤通报。基层检察室借助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信访维稳例会这一沟通平台,对信访动态进行汇总通报,确定重点防控信访户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重点信访专门档案,及时研究应对处置方案。与此同时,加强信息互动,基层检察室干警坚持不定期到其他部门了解情况,排摸不稳定因素,加强对来自农村和农民的涉检信访的排查预判,提前获取动态性、苗子性信息,为尽早落实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打下基础。通过细致筛查、定期通报,以起到早防范、早应对的作用。二是重调研勤分析。重视提高涉农信访处置的前瞻性和防范的实效性,加强理性分析、客观研判,为区委、区政府的对农决策、维稳对策等提供参考。如基层检察室在下访巡访工作中,针对近年来检察环节接待的本区信访有增无减的情况,及时展开调研,分析信访特点成因,预判上访动向趋势,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为从根本上减少、遏制此类信访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三是重宣传勤引导。针对农村继发信访很大程度上源于群众缺乏依法维权意识及合法诉求知识的现状,认真开展检察环节对农民的法制宣传。宣传形式上,一方面借助媒体宣传将相关法制渗透到农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另一方面结合 “四进四服务”活动,以下访巡访、模拟法庭等载体,送法到村头、田间。宣传内容上,则着重开展涉农举报、控告、申诉等方面的检察职能宣传,便于农民群众因诉求渠道不畅导致非正常信访。同时围绕农村地区易引发不稳定情况的家庭财产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等,兼顾开展这些方面的普法宣传和诉求导引,以减少盲目信访、闹访、缠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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