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院随案送达《申诉须知》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申诉
时间:2012-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长兴县院与县人民法院联系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自2012年4月开始,县人民法院在民庭、行政庭及全县四个基层法庭送达裁判法律文书时,将《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须知》一并进行送达。《申诉须知》系统全面地涵盖了申诉当事人在申诉前所应了解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当事人依法有序申诉。一是根据法律规定,明确了民行案件受案范围,使申诉人在拿到《申诉须知》后,对案件是否归检察机关受理一目了然;二是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及需履行的义务均作了明确告知,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权利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合法行使自身权利,自觉履行自身义务,依法有序进行申诉活动;三是针对申诉人到检察院申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提示,改变申诉人的不合理预期,引导申诉人以平和健康的心态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