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委书记章根明对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时间:2011-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7月25日下午,长兴县委章根明书记一行到长兴县院调研。
章根明书记指出,近年来,长兴县院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带领全院干警团结拼搏,形成了心齐气顺、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检察工作亮点越来越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走在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口碑越来越好,检察机关在长兴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
章根明书记要求,长兴县院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服务经济与履行检察职能之间的关系,要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二是正确处理法律监督与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正确处理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失职案件的关系,要在办好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渎职失职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扩大检察院查办职务类犯罪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