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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南浔区院切实加强检察信息考评工作
时间:2011-07-14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南浔区院出台《检察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加强检察信息考评工作。一是明确考评对象和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将政治处、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监所、民行、控申、预防等八个部门纳入信息工作考评对象,将高检院、省院、市院和本院信息刊物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委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纳入考评范围。二是明确信息工作要求。以服务领导和上级院科学决策、服务指导工作为目的,撰写具有创新性、典型性的信息。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带头作用,及时采编信息,各部门予以配合,对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及时提供给办公室。信息报办公室统一审稿后由院领导签发,各科室可以同时报送市院、省院等上级业务部门。三是规定信息考评目标。根据信息采用的不同级别评定不同的分值,同时明确各考评对象年度目标,其中监所2分,反贪、侦监、公诉为4分,政治处、反渎、民行、控申、预防为3分。办公室与科室合作发表信息均统计在科室考评数内,科室间合作发表信息按作者人数分配考评分。四是落实信息奖惩措施。对全年信息工作进行考评,考评对象完成任务方可参加信息先进集体评选,未分配到任务的部门如完成信息2分以上,也可参与信息先进集体的评选。年终根据科室考评得分情况和干警个人发表信息数量分别进行排名,评选出信息先进集体3个和信息先进个人3名,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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