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浔区院通过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对两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在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浔分局联系工作过程中,该院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春荣未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于2010年6月至2011年2月期间,私自印制标有“HONDA”、“KMC”、“YAMAHA”、“大阳”、“豪爵”、“力帆”、“隆鑫”、“宗申”等注册商标标识的摩托车发动机链条包装盒共计45万件,已非法销售17万件。犯罪嫌疑人徐新权向王春荣订制假冒摩托车发动机链条包装盒后,非法生产销售假冒“HONDA”、“YAMAHA”等品牌的摩托车发动机链条,共计5万余件。在与市烟草专卖局联系工作过程中,该院发现犯罪嫌疑人张顺航、张雪群未取得任何烟草专卖许可证,自2009年起从广东广州、福建云霄两地低价购进假烟,在江苏苏州租用仓库存放,采用送货上门的方式销售。2011年3月被抓获,在其仓库中查获利群、黄鹤楼、中华和云烟等17个品种近3000条假冒注册商标的劣质卷烟,涉案总值8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春荣、张顺航已被批准逮捕,徐新权、张雪群被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