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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吴兴:检察院门口响起贺年鞭炮
时间:2011-02-15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 | |

检察日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余红梅)2月9日,兔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门口响起劈里啪啦的鞭炮声。原来是受该院法律援助而得到11万元赔偿款的余东(化名)父子俩特地来给检察官们拜年的。

   余东原是当地一所高中的学生,2010年9月,因与同学陆某发生口角,被陆某捅成重伤。同年12月,这起故意伤害案移送至吴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陆某家人赔偿余东医药费12万余元,但余东并没有完全康复。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该院公诉科干警来到余东家乡走访,得知余东的父母都是农民,出事前,他们均在新疆给人放羊,每月工资只有千余元。余东受伤后,父母赶回老家照顾余东,大半年来家里没有收入。现在余东虽然已经出院,但左腿落下残疾。余东的父母也不知道还可以提出其他赔偿。

   掌握情况后,检察官们决定给余东提供法律援助。他们建议余东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又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余东指派两位律师。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也对陆某进行法制教育。2010年12月28日,在全面审查案卷后,吴兴区检察院依法对陆某故意伤害案提起了公诉。在检察官和律师的帮助下,余东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陆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另行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25万元。

   2011年1月21日,经法院主持调解,余东和陆某达成和解协议,陆某及其家属赔偿余东各项损失共计11万元。有了这“意料之外”的11万元赔偿款,余东的父母决定在附近找一份工作,方便照顾余东。虽然余东受了重伤,但检察官们的努力渐渐抚平了一家人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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