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湖州9月28日讯 在湖州市南浔区委、区政府今天召开的2006-2010年度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南浔区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成为这次受表彰的11个“模范集体”中唯一的政法单位。
在过去的五年里,南浔区检察院的50余名检察人员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狠抓办案,强化监督,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动南浔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南浔区检察院连续5年获得区“满意工程”一等奖,先后被授予浙江省青年文明号、浙江省先进检察院、湖州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湖州市和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