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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吴兴区院三项举措妥善处理检察环节涉农信访
时间:201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 | |

吴兴区院针对近年来检察环节涉农信访数量增多,潜在不稳定因素增加的情况,拓展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涉农举报、控告申诉和其他矛盾纠纷信访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畅听民意,开辟涉农信访快速接访通道。一是突出便民性,优化接待环境。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发挥正确引导农民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在硬件设置上突出便利、高效、舒适、安全的标准,在接待言行上谨遵依法、规范、文明、热情的要求,使涉农来访当事人感受耐心、真心、舒心、贴心的接待服务。今年以来,吴兴区院及时处理的4起涉农告急访、集体访,都是在接待环节控制化解矛盾。二是突出高效性,加快办理节奏。转信分流提速,受理后必须在3天内转至有管辖权的部门或本院机构。反馈告知及时,做好当场答复工作,对管辖不清或不能当场答复的限时答复。对于确属本院管辖的,及时落实首办责任部门,实现无缝衔接,尽快启动实体处置程序。三是突出多元性,灵活接访模式。在落实每日专人接待的基础上,坚持逢五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满足指定要求领导接待的特殊需求。今年以来,吴兴区院检察长接待3批16人次。采取坐堂接访与流动接访相结合,在发挥控申接待室信访接待主阵地窗口作用的同时,开展下访巡访、深入乡镇设点接访、定期巡访,方便农民群众就近信访。
二、履职尽责,提高涉农信访处置化解实效。一是整合资源增实力。实行大首办工作制度,整合全院的资源,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共同做好案件答疑、释法说理及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缓解控申部门一家独挑、力量有限的不足,提高了办理涉农信访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考核激励、督办催办等相关配套制度,促使分流到责任部门的信访以案结事了为标准,切实做到处理到位,答复到位,息诉到位。二是内外联动增合力。针对涉农信访当事人地位相对弱势的特点,把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作为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把握好法度之外,情理之内的关系,深入了解诉求,与公安、法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等共同协商解决,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除做好信访引导,管辖移转外,对重复来信来访或集体访的,加强对外联系协调,促进信访反映问题的妥善处理。三是多措并举增效力。通过下访巡访,对涉农来访现场解答,避免矛盾聚积、升格。对进入信访程序的一般信访发挥挂牌接待、首办责任等制度的作用,突出专业优势,保证百分之百的办结率、息诉率。对疑难复杂信访,检察长亲自参与案情研究,亲自制定工作措施,亲自出面协调解决,为重大、疑难信访的彻底息诉提供重要保证。
三、前瞻绸缪,加强涉农信访防范预测反馈。一是重排查勤通报。加强对检察环节涉农信访的排查预判,确定重点防控信访户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重点信访专门档案,及时研究应对处置方案。加强信息互动,控申部门干警坚持不定期到其他部门了解情况,摸排不稳定因素,业务部门及时将涉及农村稳定的案件向控申部门备案,以获取动态性、苗子性信息,为尽早落实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打下基础。二是重调研勤分析。对涉农信访加强理性分析、客观研判,为区委、区政府的对农决策、维稳对策等提供参考。如在开展下访巡访工作中,针对近年来检察环节接待的本区信访有增无减的情况,及时展开调研,分析信访特点成因,预判上访动向趋势,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为从根本上减少、遏制此类信访的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三是重宣传勤引导。在宣传形式上,一方面借助媒体宣传将相关法制渗透到农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另一方面结合 “四进四服务”活动,以下访巡访、模拟法庭等载体,送法到村头田间。在宣传内容上,着重开展涉农举报、控告、申诉等方面的检察职能宣传,便于农民群众因诉求渠道不畅导致非正常信访。同时围绕农村地区易引发不稳定情况的家庭财产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等,开展普法宣传和诉求导引,以减少盲目信访、闹访、缠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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