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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安吉县院侦监科慎用逮捕措施,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时间:2010-02-04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领会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深刻内涵,安吉县院侦监科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把案件质量关,慎用逮捕措施,合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年来,随着安吉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越来越多,随之外来人员的犯罪案件也日趋上升。针对今年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安吉县院改变以往外来人员构罪即捕的做法,结合外来人员的犯罪动机、主观心理、犯罪手段及案后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审核案件,在其没有人身危害性的前提下以不捕措施缓解社会矛盾。如近日我们在办理燕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燕某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基于民事纠纷发生的,其主观恶性较小,且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受害人受伤住院后,燕某即嘱咐其家属前去探视并先后预付了医药费,并承诺会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其本人确有悔罪表现。同时,犯罪嫌疑人燕某长期在安吉工作生活,有固定职业,家中还有3岁和4个月大的子女,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此外,犯罪嫌疑人燕某也已取得了受害人冯某的谅解。根据上述情况,本院认为根据宽严相济、慎用逮捕措施的刑事政策,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精神,本案无逮捕必要,故对本案作构罪不捕。

   安吉县院对这一案件的不捕处理,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安吉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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