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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菲!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时间:2026-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7月31日至8月3日,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湖北武汉落下帷幕。

全国检察机关共有96名选手参赛。竞赛包括办案质效考评、初赛、决赛。办案质效考评和初赛综合成绩前50名选手进入决赛,最终产生10名“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40名“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浙江检察机关获评1名业务标兵,2名业务能手。

其中,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王菲获“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王菲,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省南湖监狱检察室二级检察官。从检十二年来,有七年多时间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参与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减刑监督案”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精品案件;程某某减刑、立案监督案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十大典型案例”。他蝉联第三届、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入选全国、全省巡回检察人才库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专业人才,所在团队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个人荣记三等功2次,嘉奖1次。

8月12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接见了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浙江省参赛选手和备赛团队,并进行座谈交流。

林贻影对浙江省参赛选手和备赛团队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此次竞赛既是业务能力的集中检阅,也是精神风貌的生动展示,希望大家以荣誉为动力,继续保持谦虚勤勉的态度,把竞赛中积累的经验和方法带回岗位、融入日常,切实转化为高质效办案的务实举措。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要对标先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严格的标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在守护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中彰显检察担当。

8月12日下午,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欢迎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指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筑牢政治忠诚,严守廉洁自律底线,积极将竞赛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要始终保持勤学善研的进取姿态,不断精进法律监督能力,力争再创佳绩;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分享参赛心得与实战经验,带动全市检察干警互学共进,为推动湖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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