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湖州市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退职院领导、中层正职,市管干部,二级调研员以上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部分篇目,《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主要篇目介绍等,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要深学细悟笃信笃行,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分层级全覆盖开展学习培训;做深思想引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学用结合,紧密结合湖州市“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和湖州检察工作实际,自觉把习近平党建思想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要认真强化履职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贯彻全市检察工作精神,持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从严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升级生态环境检察品牌;加强漏捕漏诉监督,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加强深层次、实质性监督,常态化开展重点案件评查、类案专项评查和随机抽查;深化“共联检察”“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湖州检察铁军。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刚性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根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出一批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优秀案事例;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聚焦“全科检察官”培养目标,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人才矩阵。
围绕本次研讨主题,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卢忠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章春燕作中心发言,宣传教育处处长钱聪、第六检察部主任董婷婷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