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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时间:2025-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4月15日,湖州市检察院以个人自学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退职院领导、中层正职,市管干部,二级调研员以上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参加会议。

读书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金色名片”,是政治纪律的“铁规矩”。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同步推进,确保上级部署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落实。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推动顽疾整治见效。聚焦重点领域查摆,建立“领导班子+部门+个人”三级自查清单。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廉政风险点动态排查+防控措施动态更新”机制。对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顽疾开展“一案双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要注重统筹结合,以“实干担当”彰显检察履职成效。坚持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依法从严打击金融犯罪,全链条深化检察环节知识产权保护。精准对接民生领域改革部署,聚焦特定群体权益保障,高质效办理各类涉民生领域案件。推广“简案快办”“上门听证”等机制,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严格落实精文减会要求,建立“四不两直”调研清单。要发挥“头雁效应”,以“以上率下”压实管党治检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分管领域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构建“党组牵头抓总、部门协同联动、支部精准落实”的责任闭环,注重统筹兼顾,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海明作中心发言;第七检察部主任姚金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毛熠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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