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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谈 | 坚持“四个有机统一” 抓实“三个管理” 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5-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编者按: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即日起,湖州检察推出【大家谈】专栏,围绕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开展系列研讨和交流,引领全市检察干警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坚持“四个有机统一” 抓实“三个管理”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南太湖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毓岑

应勇检察长强调“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在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的背景下,答好加强“三个管理”新课题,具有标志性、转折性意义。新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精神要义,坚持“四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

坚持更新观念与厘清职责有机统一,推动业务管理现代化

业务管理是“三个管理”的总抓手,是宏观层面的管理,侧重通过强化理念引领、框定权力边界、业务态势管控等,是以业务数据分析为支撑,把脉问诊当地社会法治发展的总体状况,通过业务管理的导向作用,解决检察监督的发力点和发力方向问题,推出更符合当地需求的检察产品,践行检察监督服务民生福祉、服务中心大局。一方面,坚持更新管理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并非不要管理、放任“躺平”,而是要优化转变管理模式,进一步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职能,形成整体工作向上、业务结构向优、社会评价向好的业务发展态势。另一方面,坚持厘清主体职责,构建业务管理现代化新格局。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着力构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更加精准的实现检察资源灵活调配,顺畅各业务条线协同配合,实现检察一体履职,着力实现新区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二

坚持流程监控与实体管理有机统一,推动案件管理规范化

案件管理是“三个管理”的落脚点,是中观层面的管理,侧重案件受理分配、办理流程、办案期限等全方位管理,是以全流程监控为抓手,把脉问诊检察机关的内部运转效能,通过案件管理的导向作用,解决如何高效生产检察产品的问题,调整检察资源在个案上的调配、实现繁简分流。一方面,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完善在办案中管理、管理中办案的机制,确保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加强对案件从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等各环节办案流程的“闭环管理”,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完善重大监督事项办案程序、优化办案系统等工作,及时对办案期限、办案节点、繁简分流进行提醒督促,有效防止该办不办、超期办案、简案慢办等问题的发生,把在期限内办结案件作为底线要求,防止形成“积案”“挂案”。另一方面,一体抓实实体管理。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分管和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办案活动的审核把关责任。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应当上会讨论的案件类型,确保应上会、尽上会,推动检察官联席会议实质化。三

坚持案件评查与责任追究有机统一,推动质量管理实质化

质量管理是“三个管理”的中轴线,是微观层面的管理,是以个案质量管理为切入点,把脉问诊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队伍建设水平,通过质量管理的导向作用,解决检察产品的质量保障问题,注重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养。质量管理的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奖惩追究,持续营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环境。一方面,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全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既开展办案人员自查,也开展部门组织核查,作为案件办结、归档前的必经程序。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抓手,对法院判决无罪、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重点评查,对办案质效问题突出的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引领检察人员把高质效办案的程序、实体、效果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引导和加强检察人员跳出案件看案件的能力,强化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另一方面,落实司法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一体抓实司法责任制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对案件办理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在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倾斜。对评查不合格案件、严重瑕疵案件,开展司法责任调查、认定和追究,做实做细追责惩戒“后半篇文章”,切实增强监督的力度与刚性。四

坚持检察管理与数字赋能有机统一,推动“三个管理”数字化

数字赋能是新时代生产力提升的重要手段,“三个管理”要最终落实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上,必须用好数字检察这一关键变量,大力推动检察管理数字化建设,向数字化、智能化要管理生产力。一是推进业务管理数字化。通过数字模型、数据分析 预测办案态势走向,实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深层次分析研判,总结提炼类案监督模型、场景应用平台的开发需求。二是推进案件管理数字化。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的升级完善、浙E查流程监控,实现检察办案全程留痕、源头追溯、权责清晰,确保检察办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2.0平台等系统,实现数字办案从模型构建到数据碰撞再到线索成案的一体可查。进而实现对数字办案的效能反馈和进一步改进。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检察办案中的应用,提高业务流程、文书制作、证据审查等方面的效率和准确性。三是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完善数字化流程监控手段,对发现的问题自动推送至办案检察官,实现智能提醒、督促纠正,自动开展同类问题的数字归集,为研究解决案件质量共性问题提供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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