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湖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章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最高检党组作出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对司法规律的遵循,为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重要指引。
会议要求,要上下一体,全面自觉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一体抓实,统筹抓好案件管理与办理、业务管理与指导、监督办案与服务大局、管案与管人。要更新理念,全面准确辩证看待管理形式变化。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绝不意味着不抓管理。要更加重视、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对标对表,全面高效践行管理模式革新。各业务部门、基层院要结合检察职能,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入研究如何真正抓实抓好“三个管理”,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有力有效管理促进严格依法办案,鼓励担当作为。要聚焦本职,全面服务保障检察履职办案。牢牢把握检察履职办案的“三大法宝”,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来。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对“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的分析研究。要提升素能,全面加强检察队伍人才建设。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进一步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完善人才培养布局,着力形成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不断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的内涵要义,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切实把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创新发展中,奋力打造“在湖州看见美丽检察”新名片,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