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5日,湖州市检察院开展“湖检大讲堂”学习活动。本期讲堂邀请到了浙江省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与刑事证据”为题作专题讲座。讲座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到基层检察院,全市全体检察干警参加。

浙江省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 沈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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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要求,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官履职基本价值追求。包括三方面含义:高质量、高效率、效果佳,高质量是基础,高效率是保障,效果佳是根本。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石,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的根本;高质效办案则是刑事证据的落脚点、出发点,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严格并坚持证明标准,守住高质量的第一道防线。着力构建刑事证据三大体系。夯实高质量案件的根基。依法履职认真甄别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履职认真甄别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双赢共赢多赢。提升刑事干警的能力水平,着力提升审查起诉能力、出庭公诉能力、舆情应对能力等。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储备优秀人才。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甲准主持讲座。他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重要论述精神在检察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全市检察机关要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