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湖州生态检察工作成效,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8月15日,湖州市检察院以“美丽湖州 公益守护”为主题举行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海明,检委会专职委员魏冠卿,各区县检察院分管领导等参加活动。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民主党派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益心为公”优秀志愿者,新闻媒体应邀出席。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海明发布《湖州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白皮书》和湖州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2023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水、土、气等传统类型,也涉及动植物矿产资源、湿地、自然遗产等新类型。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检察机关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多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高质效办案,助力美丽湖州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办理了一批涉水土气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42万余元,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48家,清理固废、危废、生活垃圾6110余吨,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湿地269.17亩,依法追偿野生动物、渔业资源损失43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192万余尾。
以案促治,服务市域治理现代化。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聚焦公益损害保护难题,发挥公益诉讼主动履职的特点,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坚持惩治和修复并重,办理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4人。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办案+调研”“办案+治理”“办案+转化”三融合模式,强化类案发现和综合治理意识。
协同共治,构建生态公益保护大格局。持续深化跨区域协作,强化与审计、环境、自规等多部门的衔接,深化跨部门联动,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强化“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实战运用,持续丰富社会公众参与形式载体。
改革创新,释放生态检察长期效应。出台《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擦亮“绿水青山检察蓝”生态检察品牌。抓好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深化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约检察官助理制度,发挥现代设备辅助办案作用,借助“外脑”注入公益保护新动力。
答记者问
会上,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魏冠卿回答了记者提问。
Q:湖州生态检察工作举措扎实,成效显著,我还想进一步了解生态检察工作中面临哪些困难?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A:近年来,湖州检察机关在生态检察工作中积极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生态检察融合履职,坚持协同共治凝聚最大合力。
对于这项工作当前面临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办案素能不足、协作机制不完善、环境损害评估鉴定难三方面。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聚焦抓实高质效办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履职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通过办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现实问题,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会同各家单位,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升生态损害预防和修复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聚焦提升专业化素能,坚持“三个善于”与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实战实训、教育培训、交流考察等方式,持续加强业务学习,持续培育专业人才,持续打造特色品牌,进一步推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迭代升级。
Q: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涉及多部门,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共治是做好工作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如何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
A:近年来,湖州检察机关不断深化跨部门协作联动,先后与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签定了多项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当前关于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有不少,但真正落实转化为工作成果的还不显著,具体表现为沟通协作不够通畅、信息共享不够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数量较少、专业支持不够充分等问题。协同共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这些问题需要各职责部门协同推进、共同破局。从检察角度出发,要从三个方面着力:一要进一步完善协同共治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执法司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开展沟通协调,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二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与配合。加强对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防止权力滥用或不作为。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与引导。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调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积极性,为检察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共治营造良好的氛围。
下一步,湖州市检察机关将聚焦推动生态环境全域先行示范,不断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前端预防和终端救济并重,全面践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