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要求,进行高质效办案督导,近日,全市生态检察暨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专题座谈会在市检察院召开。浙江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潘敏佳,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胡卫丽,湖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海明,各区县检察院分管领导等参加座谈。
会上,湖州市检察院及各区县检察院围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及生态检察工作情况、高质效办案推进情况、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数字专项办案推进情况作交流发言。
听取汇报后,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潘敏佳充分肯定了湖州地区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的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生态检察有新突破。湖州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品牌塑造上大有可为,要继续深度打磨生态检察工作,实现品牌迭代升级,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高质效办案有新担当。促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围绕“切口精准化、手段数字化、监督刚性化、成果最大化”的特征,锚定每个检察院办理三件以上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的目标,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三是数字检察有新成效。要进一步发挥湖州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成果优势,不断丰富大数据监督模型种类,围绕公益保护的突出问题,提炼出有价值的模型进行全市推广,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
四是抗菌专项有新气象。继续推进违规使用抗菌药物数字专项,利用好省检察院下发的数据,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灵活运用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快办理进度,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