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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现场评审活动举行
时间:2024-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更好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4月16日上午,市检察院举行2023年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现场评审活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戴立新出席并讲话。

本次评审活动评委由省检察院、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组成。


经过前期书面评审,15件候选案例在会上展示。汇报人就医疗卫生、房地产、市场监管、妇女权益、生态保护等领域存在的诸多治理问题,重点围绕检察建议主题及意义、制发程序和建议书内容、督促落实和监督成效等进行汇报发言,全面展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成效。评委认真听取和观看了汇报展示,同时审查书面材料并打分。主持人现场公布评审结果。


戴立新常务副检察长指出,本次评审充分彰显了参评检察官的风采,展示了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成效,也体现了各位领导、代表委员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殷切期待。戴立新强调: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责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最高检检察长应勇指出,检察建议就是抓前端、治未病,要着眼检察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纠正违法,推动社会治理、诉源治理等方面的作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机关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

要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行动自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做强,必须凝聚全院甚至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合力。强化院领导“头雁效应”,切实通盘筹划、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落实研究室统筹和各业务部门主体责任。注重类案检察建议制发,着眼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一类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到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抓好,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把好文书制作关,更好提升检察建议书规范性,提高检察建议书质量。把好系统流程操作关,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监督。把好跟踪督促落实关,持续跟进监督,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浙江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根对本次评审活动作点评,指出候选的检察建议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精准定位,聚焦热点;二是法治引领、专业精深;三是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做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需要进一步厘清检察办案、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三者的关系,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为监督促进治理的重要抓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在内容上要做到有理有据,做好充分的调查核实工作,在形式上要注重文书规范,做到结构清晰,逻辑严密。


本次评审成绩由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两部分组成,会后将发文通报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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