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拟对刘某文与安吉县某镇人民政府确认房屋拆迁协议无效检察监督案、刘某敏与安吉县某镇人民政府确认房屋拆迁协议无效检察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届时将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案件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如有人民群众有意参加旁听,可以向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2月20日(星期二)14:30
二、听证会地点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湖州市吴兴区祥和路1号)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电话
0572-2522129
特此公告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