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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代训、以议促学 ——浙江省检察机关庭审观摩在湖州举行
时间:2023-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8月29日,浙江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组织观摩一起由湖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麻某某抢劫案,全省部分市县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部分刑侦干警共50余人参加观摩。

庭审活动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讯问,分组出示证据并进行多媒体示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指控;发表公诉意见层次清楚、观点鲜明、说理透彻,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辩论,公诉人还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在庭审观摩评议环节,与会人员分别从文书制作、法庭调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法庭辩论、庭审效果等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了多角度的评议,在充分肯定庭审效果的同时,针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浙江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宪峰参加评议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刑检工作的基本价值观。要守住底线,保持客观中立,准确理解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牢固树立构建证据体系指控犯罪的理念。要不断提高证据发掘能力、证据审查判断能力和证据运用能力。三要切实提升诉前引导服务庭审的检控能力。要以引导侦查为抓手,营造大控方指控体系,要切实加强庭审指控能力的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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