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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能升级 纵深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建设“枫桥式检察室”现场推进会召开
时间:2023-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高质量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强落实,7月18日下午,全市检察机关建设“枫桥式检察室”现场推进会在安吉召开,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部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专班各工作组负责人,基层检察室工作分管院领导、各基层检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乡镇的触角延伸和工作窗口,省检察院召开动员部署会后,全市检察机关对标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和“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目标定位,努力破题、压茬推进,积极开展基层检察室的规范、提升工作,在基础配置、内部管理、办案质效、为民服务等方面亮点纷呈、成效初显。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系统思维、前瞻思考、创新举措,在司法办案、矛盾化解、服务群众上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要牢牢把握“高质量”要求,深挖基层特别是乡村民生问题,发现参与社会治理小切口,持续放大检察室工作标准化、便利化、可视化、数字化成效;要注重两级检察院统分结合,在标准制定、职责划分、系统研发等方面,坚持一体推进、协同作战,推动加快建设节奏、凝聚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至上,学深悟透“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等社会治理经验和“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内涵,着眼于法治、善治、共治、智治“四治融合”,千方百计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土”“洋”结合和数字赋能,将办案履职主阵地放到基层,创新探索“社治平台+检察联动”工作模式,助力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和基层治理;坚持过程控制和统分结合,以全局观念统筹开展“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做好定标、指导、统筹、协调、督查、评价等环节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攻坚克难的决心,推进基层检察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戴立新主持。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施立斌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建设“枫桥式检察室”推进情况。

会上,各区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围绕省检察院“五个一”任务和市院动员部署会要求汇报“枫桥式检察室”建设进展及下一步计划,安吉天荒坪(余村)检察室和长兴开发区检察室有关负责人分别作交流发言。

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天荒坪镇大余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天荒坪(余村)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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