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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检新闻
湖州:成功支持两起抗诉案件
时间:2009-12-18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网 【字号: | |

  今年以来,市院公诉处紧紧围绕全市公诉工作重点,坚持“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抗诉方针,以确保抗诉案件质量为基础,不断加大全市抗诉工作力度,推动刑事审判监督能力不断提高。截止目前,全市各基层院共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2起,均获得法院改判,抗诉成功率达100%

  由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被告人奚志威故意伤害一案,原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奚志威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抗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奚志威犯罪动机恶劣,手段残忍,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后果严重,量刑畸轻,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经市院支持抗诉,二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奚志威有期徒刑3年。

  由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被告人纪永虎容留卖淫一案,原审判决以容留卖淫判处被告人纪永虎有期徒刑1年。抗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纪永虎五次容留卖淫应属情节严重,原判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经市院支持抗诉,二审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被告人纪永虎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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