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市交通局副局长管仲龙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市院公诉处审查起诉。经侦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管仲龙在担任吴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行政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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