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长兴9月19日讯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常韧到长兴县调研检察经费保障工作,并主持召开了检察经费保障调研座谈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吴松寿等陪同调研。温州市、湖州市、丽水市、义乌市、长兴县、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张常韧在认真听取了浙江省检察院和与会的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说,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的决策,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已经取得很好的成效。他特别对浙江检察机关把经费保障工作列入考评机制的做法予以肯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总结,以考评机制推进经费保障工作。
张常韧指出,办好案子,带好队伍,完善经费保障,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必须做好的三件大事。三者相辅相成,必不可少。各级检察院领导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完善检察经费保障工作,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他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开源、节流两方面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的决策,确保各项检察经费和配套经费足额到位,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加强对检察经费的精细化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张常韧还要求加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和后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适应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需要,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