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湖检新闻
湖检新闻
市院出台意见服务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10-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市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一是明确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大局意识,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奋斗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手段,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法律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主动为生态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依法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损害商业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追赃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对民商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三是服务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服务生态农业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农业生产、侵犯农业知识产权的犯罪,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强化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保障生态城市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加强立案监督,依法查办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职务犯罪;维护生态环境权益,积极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加强法律监督,积极探索实践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四是服务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报信访,充分利用举报电话、检察门户网站、基层检察室等渠道,深入基层;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办理的涉及生态的各类案件实行个案预防“四个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社会矛盾的分析和研判,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分析总结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机制。五是强化组织保障,提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活动,成立生态案件专业办案组,实行“专人限期办结制”;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工作衔接力度;统筹两级检察院工作安排,整合全市办案资源,完善“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强化检查考核工作,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纳入检察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同时积极做好检察机关自身节能降耗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建立生态案件通报制,加大对企业违规生产所涉及的相关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进行法治宣传,做好生态类案件的调研。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