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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提升检察公信力
时间:2010-12-15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 | |

 检察日报讯(记者范跃红 岳耀勇 通讯员王旭征) “检察院通过社会调查风险评估作出的处理结果,我们信服。”12月9日上午,当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区干榄镇上沙头村对一起6名村民不诉案件进行回访时,与此案有关的当事人几乎异口同声。 

   去年初,邵国平等人因为海涂出让补偿纠纷,组织本村上百名村民闯入当地一家船舶修造企业,扔石块吓唬该企业工作人员,强行关掉电闸,阻拦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致使该公司被迫停产数月。今年8月16日,公安机关将邵国平等7人一并移送审查起诉。定海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此案系群体性事件,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于是,该院及时启动了社会调查风险评估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等10余人组成风险评估小组进行走访、调查。评估小组发现村委会在出让滩涂使用权过程中的确存在程序不到位的地方,很多群众反对起诉这7名村民。评估小组建议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定海区检察院采纳了评估意见,最终对1名主谋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提起公诉,其余6人依法作出罪轻不诉决定。此案的处理结果得到有关部门和群众的一致认可,也使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检察机关心服口服。 

   今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在制定实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29条意见”和2010年度的15项重点工作中,都要求各级检察院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防止因办案不当引发矛盾或使原有的矛盾升级,将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以此提升执法公信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舟山市检察机关推行的不捕不诉案件社会调查风险评估、湖州市检察机关推行的外来人员非羁押性风险评估预警等都是对这一机制的创新和发展。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告诉记者,目前全省103个检察院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撤案等决定前,对是否会产生矛盾、引发涉检信访等风险都要进行综合评估,实行动态跟踪,并根据风险的大小,及时预警和制定实施科学的处置预案。同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释法说理等配套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彻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 

   一年的实践表明,浙江检察机关推行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结合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社会帮教、法律监督全方位说理释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等多种措施,深层次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也提升了检察公信力。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3701名轻微犯罪嫌疑人通过刑事和解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捕4624人,不起诉1682人,其中包括1113名外来人员犯罪平等适用不捕,对546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处理以及办理一批重大复杂案件,总共涉及案件相关当事人1万余名。由于风险评估预测得当,至今尚未发现对检察机关处理结果不服的情况。与此可佐证的是,在今年浙江省信访总量上升的背景下,涉检信访量却同比下降二成多,九成以上基层院实现了“进京来省零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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