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湖检新闻
湖检新闻
高检院召开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工作座谈会 把握犯罪新态势 提高侦查突破能力
时间:201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 | |

检察日报讯(高剑轩)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河南召开检察机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工作座谈会,围绕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召集河南、河北、江苏、重庆等八省市检察院反贪局长就深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会议总结了检察机关参与专项治理工作一年多来办案和预防工作情况,交流各地深入查办案件和开展预防工作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推动办案和预防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认为,检察机关参与专项治理工作一年多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仍然易发多发,成为腐败问题的重灾区,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涉及范围广,涉案人员多;贿赂犯罪突出;作案手段隐蔽,新型犯罪增多;重点环节犯罪频发;涉案金额大;贿赂犯罪与渎职犯罪相交织等。准确把握这些特点规律,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发现犯罪、突破案件能力,始终掌握办案工作主动权。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也是确保“十二五”良好开局、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措施和途径。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贯彻高检院部署,准确把握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新态势,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主动出击,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实行区域联动办案机制,切实提高侦查突破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抓住工程建设领域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实施中与“三农”政策推动落实紧密相关的农村水利、农田等工程建设两个重点,集中精力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管不力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经济利益、人身权利的案件。特别是要从严惩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并坚持查处受贿犯罪与查处行贿犯罪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按照惩防并举方针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决有效遏制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

   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振江、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等领导参加座谈。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