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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201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 | |

检察日报记者3月31日从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自去年10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下称“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参与,与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37件1758人 

   记者了解到,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636件3170人,提起公诉1351件2680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捕937件1758人,起诉702件1282人。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积极引导取证,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得知公安机关破获了公安部督办的兰玉中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后,及时派出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依法介入,引导侦查,从涉案物品证据固定、价值确认等方面提出意见,确保了案件的快速高效办理。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和领域比较严重的情况,各级检察机关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进行了集中督办。截至今年2月15日,高检院已挂牌督办65件案件。 

   此外,部分省级检察院也根据本地实际,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截至今年3月15日,共有9个省级院对62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北京市检察院及时对涉案人员100余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涉及被害人5000余名的“7·16”生产、销售假药案进行了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力度,抽调骨干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已经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9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1263件 

   自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商务主管部门积极走访当地工商、国土资源、文化、卫生、知识产权、烟草专卖、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查阅台账和案卷材料,摸排了一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或作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 

   根据案件线索,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特别是突出了对移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监督,实现了“两个专项”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质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一起销售假冒LV国际一线品牌箱包、手表的案件。秦淮区检察院获知后及时介入审查,发现该案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已超过刑事追诉标准,遂建议区质监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并依法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4名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在专项监督活动中,许多检察院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采取“网上排查、一键移送、远程会商”等工作方式,极大地整合了执法、司法资源,节约了办案成本,提高了监督效率。河南省洛阳市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该市工商局查获了一批假冒茅台酒,价值60余万元,经审查后认为已涉嫌犯罪,建议市工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洛阳市工商局在收到建议当天,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统计,截至2011年2月底,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监督线索2.67万余件,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备案1.27万余件,查询行政处罚案件3.01万余件,派员阅卷2.93万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犯罪案件1263件,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1351件(包括主动移交)。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确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将专项行动结束时间由2011年3月底调整为2011年6月底。 

   侦查监督厅负责人分析指出,虽然“两个专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组织、领导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高检院侦监厅和上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会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参与、协调“两个专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是当前开展‘两个专项’重中之重的任务。”该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会始终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并把食品安全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从快批捕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和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该负责人还指出,上级院督办的案件一般来说都是案情重大、社会关注的案件,这些案件能否按时办结,是专项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下一阶段,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会把督办案件作为重点,确定专人负责,予以优先办理,符合逮捕条件的,尽快作出批捕决定。此外,进一步加强捕后跟踪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尽快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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