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讯(记者范跃红)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在该院近日出台的《2011年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中,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院领导分别担纲包括“扎实推进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等15项重点工作项目的责任人,并一一明确了相关牵头、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
据悉,《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年内要扎实推进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工作,统一建立、运行涉检诉求沟通平台,统一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构建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着力探索、明确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着力完善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制度,着力探索通过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等15项重点工作项目。
为保证这15项重点工作项目年内如期完成,浙江省检察院党组决定由院领导亲自担纲具体项目的责任人,并明确每一项目的牵头、责任处室和配合处室。陈云龙作为总负责,同时也兼任部分项目的直接责任人。浙江省检察院党组还将动态了解项目的进展,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另外,这些项目已被列入各责任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