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时间:2011-06-16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检察日报杭州5月30日电(记者范跃红) “驾驶员、法警,这看似微不足道的岗位,同样存在着廉政风险点……”今天下午,在浙江省检察院召开的省院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动员大会上,该院纪检组长宋涛以生动的例子为包括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全院300多名检察人员上了一堂廉政风险预防教育课。
上月,浙江省检察院发出《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该院率先启动此项工作,在本月中旬成立了由检察长陈云龙任组长的浙江省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浙江省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以领导干部、执法办案和人财物管理部门为重点,全体检察人员参加,达到最大限度地提升各级检察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最大限度地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最大限度地强化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等四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根据这一方案,今年年底前,浙江省检察院将完成对个人、部门和单位的风险点排查、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库等工作。
据悉,去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东阳市、衢州市柯城区等检察院已先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试点,并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