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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我们需要联合行动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三届研讨会综述
时间:2011-07-14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检察 【字号: | |
检察日报 作者: 肖玮 徐日丹 林中明   

    欧洲人、美洲人、非洲人、大洋洲人、亚洲人……不同肤色的人关注的是同一个话题:反腐败是全人类共同愿望;英语、法语、俄语、汉语……不同的语言发出的是同一个声音:打击和预防腐败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7月6日,在450多名全球反腐败专业人士的热烈掌声中,为期三天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三届研讨会在上海落下帷幕。除开幕式和闭幕式以外,本届研讨会共举行了3场全体大会和6场分组研讨,18人次主持了各场研讨,105人次作了发言。代表们就引渡和追捕腐败犯罪嫌疑人、追缴和返还涉案款物、交换腐败犯罪信息、注重预防腐败、保护举报人、建立信息情报库、培训反腐败专业人士等多方面问题积极展开讨论。不少代表都是精心准备,运用多媒体演示、视频等互动交流手段,分享反腐败工作实践中的案例和经验,提出可资借鉴的意见和建议。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认可 

    作为第一个由我国发起成立的国际司法合作组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在联合国毒品与犯罪署等国际组织的支持下,积极组织各国、各地区会员在腐败犯罪预防、资产返还以及反腐败国际合作等领域开展建设性合作,推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效实施,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联合国毒品与犯罪署条法司腐败与经济犯罪条约主管迪米陲说,联合国毒品与犯罪署一直十分支持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工作,联合会的作用和影响力与日俱增,赢得国际社会的关注与肯定。20国集团反腐工作小组会议联合主席、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财政厅厅长特别代表佛罗伦沙·简布兰科·里斯利亚表示,他们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提供的框架下工作的同时展开国际合作,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建立的反贪机构网络,为他们在诸多方面提供了借鉴和交流的机会。 

    不仅如此,参加研讨的各国代表在发言中还普遍评价说,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曹建明先生自2010年11月当选以来,积极致力于推动和发展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工作。他善于团结、善于沟通,认真公正,亲和待人,具有驾驭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工作的政治智慧和能力。他凝聚全体会员的力量,卓有成效地履行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赋予的神圣使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 

    国际反腐败合作须尊重国家主权与文化多样性 

    记者注意到,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执委、巴西联邦监察部副部长路易斯·菲霍在发言中直接引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七一”讲话:“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不少国家反贪机构代表,不仅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而且在发言中不约而同地引用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的有关论述,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反对腐败的做法和经验给予积极评价和充分肯定。 

    安哥拉总检察长莫雷拉·索萨特别提到,国际合作要尊重各国的主权完整,接受各国的文化多样性,在具体合作过程中,要考虑到各国的国情、体制,保障人权,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意大利共和国最高法院检察长维特里诺·埃斯波西托认为,不同国家受生活习俗、媒体舆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打击腐败的力度也会有所不同。开展合作要更好地了解各自的法律体系,提供有效的互助,同时合作也要体现出灵活性。 

    增进互信是国际反腐败合作的前提 

    通过研讨促进互相了解、互相信任,为深化国际反腐败合作打下基础,是本次研讨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不少代表认为互相信任是合作的前提,开展国际合作,各方要抱有真诚的合作愿望。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执委、欧洲反腐败合作联盟主席、国际反腐败学院国际指导委员会主席马丁·克鲁特纳认为,腐败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因为腐败,欧洲每年有300亿至1000亿美元的损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每年有120亿到400亿美元的损失。“我们站在反腐工作的最前线,应该跨领域、跨机构、跨职业、跨年龄、跨地区、跨文化地展开合作。” 

    在安哥拉总检察长莫雷拉·索萨看来,要想在全球化的世界里反腐败,最主要的是进行国际司法合作。为此要设定一个共同的目标,采取统一的程序,充分利用国际司法网络。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执委、塞舌尔上诉法院法官安东尼·费尔南多形象地把国际合作比喻成合唱,“要合作就要分享信息,就像合唱,在无音乐的伴奏下,和声的效果是很好的。” 

    分享国际反腐败经验 

    分享各国在反腐败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取得的经验,成为本次研讨会的一个亮点。法兰西共和国腐败预防中心主任佛朗西斯·白迪介绍说,法国对收缴和管理腐败所得钱财的情况进行改革,于2005年成立了一个评估平台,帮助司法部门更好地确定财产来源,并在刑事诉讼方面提供帮助。他们有金融等多方面的专家办公室跟踪有关信息,从而加强反腐败的效率。他们成立了专门的预防机构,在私营和公有领域开展预防腐败宣传,特别是加强与惩治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反洗钱机构、金融机构合作,从中收集可疑交易和银行账户线索,指导他们更好地监测资金流向,做好预防工作。 

    不少代表对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情况进行交流,而开展多部门合作调查的经验引起代表关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执委、马来西亚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主席阿布·卡西姆·本·默罕默德介绍了马来西亚的做法。他们调查发现,国家每年有近10亿美元损失是由海关的管理漏洞而造成的,而只要多个组织和执法部门团结合作,犯罪人员就会坐立不安。利用网络追踪到海关工作人员的财产,现金账户也得到监控。通过信息共享、数据对比,他们逮捕了62名违法乱纪的海关工作人员,追缴了200万美元赃款。 

    着力解决国际合作中的难点 

    参加本次研讨活动的代表都是各国反腐败机构的专业人士,同行间的沟通显得更加容易也更为务实,大家纷纷对如何加强国际合作献计献策。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副主席、阿根廷共和国检察官协会主席卡洛斯·马瑞诺·多诺索·卡斯特斯建议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媒体曝光腐败,增加公众认知,找到受害人,找到证据,最终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 

    韩国反腐败与公民权利委员会反贪局局长金羲桓提议,为有效预防腐败,可建立廉政评估机制,对那些容易受到腐败滋扰的部门进行廉政评估,同时鼓励媒体对评估比较差的公务员进行监督,以确保机构的领导人员不腐败,让普通民众重视反腐工作,提高打击和预防腐败的意识。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副专员、执行处首长李铭泽先生呼吁,应该有单独的司法程序来处理引渡等案件,在处理这类引渡案件时,应该有一个最低的要求和标准,按照公约进行合作和配合,以避免引渡失去焦点,资源被浪费,而既定的目标没有达到。 

    虽然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但是代表们在演讲时却不约而同地认为,目前在国际反贪合作方面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不同国家地区对腐败的容忍程度不一样。不少代表指出,如果合作一方对于腐败的态度严格坚决,但是另一方态度却相对宽松,这样进行司法合作的时候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要求大家在不同的价值观、不同标准以及态度之间作出平衡。为避免那些对于腐败较宽松的国家或地区被利用,必须秉持对于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副主席、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前条法司司长埃德瓦多·维特建议,利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影响力,促进更多国家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加大反腐力度。 

    怀着建设公正、透明、廉洁的国际社会大家庭的愿望,各国反腐败专业人士为了更好地发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有效执行,正在坚持不懈地努力着。 

    (本报上海7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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