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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六个有机统一”
时间:2011-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日报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强调,落实总体思路、实现发展目标,必须更加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深化对科学发展主题的认识,既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要在检察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自身发展中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 

    三要坚持围绕“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司法保护,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坚持全面正确有效发挥检察职能,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要坚持贯彻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立身之本,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以强化自身监督为发展之基,严以律己,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能力素质、锤炼品德意志、矢志奋斗拼搏、确保公正廉洁。 

    五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执法办案是法律监督的基本手段,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其他各项检察工作都要围绕执法办案展开,服从和服务于执法办案,以执法办案成效作为评价全部检察工作的主要标准。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宽严相济、客观公正,确保良好法律效果;必须坚持从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处理案件,确保良好政治效果;必须注意把握办案时机,改进方式方法,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争取积极社会评价,确保良好社会效果。 

    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发展。坚持解放思想,继续更新不合时宜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持与时俱进,既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永不僵化,永不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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