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湖检新闻
湖检新闻
拓宽管理创新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11-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日报  方晓林  

    化解社会矛盾是新时期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检察机关应结合自身职能,努力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一要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消除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要着眼于促进和谐,深入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新方式,把从宽处理的每一个案件作为有效消除社会矛盾的实践。在办理敏感性案件过程中,依法掌握好宽严尺度,统筹考虑办案的综合效果,确保矛盾得到化解。二要积极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主动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全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根据各地情况设立专门的检调对接组织机构,明确检调对接的案件适用条件和范围,规范程序,加大工作力度,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拟作出批捕与不批捕、起诉与不起诉、抗诉与不抗诉、撤案等决定时,加强释法说理,防止激化矛盾或引发矛盾。在说理过程中,要将说理与调解工作相结合,可以采用现场听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说理等多种方式进行说理,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疏导群众情绪、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过程。四要全面落实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实践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注重发挥倡导、呼吁作用,推动将刑事被害人救助纳入社会救助机制框架内来构建,规范省级救助资金使用,切实保障刑事特困被害人权益。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