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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培训 全员应用!看大数据如何助力湖州检察高效办案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检察大数据战略”是全国检察机关工作主题,湖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浙江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开展数字化办案,及时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熟知熟用培训。在全市评选数字检察“金点子”和类案监督能手,在类案监督能手评选条件设置上优先考虑具备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能力的员额检察官,推动形成全域推进、全员学习、全线应用的氛围,着力构建检察业务和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场景式监督”工作新格局。

  目前,自去年12月30日首次在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建模以来,员额检察官把握个案发现环节,积极开展数字办案全市检察机关共创建了21个数字监督应用场景,建立了15个数字类案监督模型。

  湖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马丽媛、检察官助理谢亚平创建盗窃、寻衅滋事行政处罚类案监督应用场景

  2021年12月,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马丽媛、谢亚平在办案中发现公安机关对多次盗窃被行政处罚的行为人没有刑事立案。以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数据研判要点,提出通过市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指挥中心获取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资源,对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两年内多次盗窃的行政处罚案件展开类案监督。

  成效:通过对130692条执法信息进行筛查、碰撞,初步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共46条,其中涉嫌盗窃罪线索10条、寻衅滋事罪线索36条。目前,对于已发现线索,已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书》14份,公安机关立案10人。

  湖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徐辉、检察官助理张旭创建社区矫正监督应用场景。

  2022年2月,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徐辉、张旭在办案中发现一社矫对象缓刑社区矫正期间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但未被撤销缓刑,实施诈骗再犯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通过市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获取近五年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以及撤销缓刑信息,以数据研判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内受到行政处罚情形开展专项监督。

  成效:通过对13万余条行政处罚信息与1.2万余名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进行碰撞、筛查出受到过行政拘留处罚的社区矫正人员63人,受到过两次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3人,共计66人。在此基础上,与从法院获取近五年内被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进行再次碰撞、筛查,进一步核实未被依法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目前已监督收监执行1人,其他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安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马兰、检察官助理彭高翔创建生态公益林保护专项监督应用场景。

  2021年安吉县矛调中心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毁坏生态公益林种植白茶,但仍在领取公益林补贴的情形。安吉县院马兰、彭高翔通过对个案进行核实,发现问题确实存在,并且不止一例。由于相关信息存储于不同的部门,同时公益林分布分散,实地勘察管理存在一定困难。在对案件进行解析后发现,通过数据共享及综合比对实现快速查找。运用公益林地籍信息、公益林补贴发放清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刑事处罚案件信息四组数据的综合比对,得到了因毁坏公益林而受到处罚后,仍在领取公益林补贴的人员名单。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工作。

  成效:在全市范围内查实了不当领取公益林补贴人员77人,覆盖三个县十余个乡镇,涉及林地面积482亩;安吉县检察院与县自规局、县法院会签了文件,发出全国首份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推动县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森林检察官”制度,提供森林资源网格化司法服务。

  期间,湖州市检察院开展了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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