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工作理念,强化湖州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我院决定开展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设立知识产权专家库,通过遴选知识产权专家组成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根据国际、国内知识产权最新发展态势,围绕知识产权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市知识产权犯罪中亟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提供知识产权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发挥各领域优秀专家的专业优势,强化知识产权犯罪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协助查明技术事实,提供咨询意见等相关工作。
二、遴选范围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的专业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学识渊博,有强烈的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
(三)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大局观、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协调能力,是本领域、本系统公认的学术与专业带头人;
(四)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培训授课、办案论证等工作;
(六)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参加遴选人员除具有以上条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参选人员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具有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熟悉我市经济社会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 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导向性的观点和建议。
(二)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参选人员对知识产权领域有深入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我市某一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企事业单位参选人员掌握本行业或本领域内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有主导研发或自己拥有的专利或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自身发展的能力;
(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选人员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专业领域技术,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熟悉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人等相关执业资格。
四、遴选方法与程序
为保证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选人员可通过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两种方法进行申报。
(一)市检察院负责本市的推荐工作,负责对本市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及汇总,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选。
(二)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根据遴选条件进行推荐和自荐;
(三)市检察院择优进行遴选,遴选后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
请各申请人于 2022 年 4月10日前将申请表1份寄送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寄送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仁皇山街道祥和路1号)。
六、其他事项
市检察院对市知识产权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遴选更新。
联系人:朱严秀,联系电话:0572-2522087,电子邮箱地址:eashow@fox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