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场因林地租赁纠纷引发的涉农涉企案件,历时近三年却依旧案结事未了。8月20日,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黄辉在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主持公开听证会,经听证评议,解开了这起案件的“死结”。
“我们不断地在办案中探索和思考,如何将公开听证作为纽带,让检察监督从单纯办案向促成矛盾化解、推动诉源治理等方向延伸。”黄辉说。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林地租赁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申请人张某为涉案林地的承包人,被申请人某矿业公司为林地承租人,双方先后签订三份协议,并支付相应款项。因涉案协议三未明确承租林地范围和续期,故而产生争议。张某以协议一、二到期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矿业公司归还林地,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认为矿业公司实际支付款项已包含了协议一、二涉及林地的续期费用,从而驳回张某诉讼请求。张某不服,遂向湖州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先来说一说听证会背后的故事
案件受理后,湖州市检察院成立了以黄辉代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案发地进行现场勘查,到当地村委会了解签订合同情况,到安吉县档案局调取林地权证等资料。
矿山现场
8月16日,听证会召开的前4天,黄辉代检察长到现场走访勘察。在矿山上,黄辉这样说:“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必须充分发挥‘乡村微检察’的作用,做好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安心生产。”


了解诉求
“企业效益怎么样?还有多少矿石可以开采?”“以前双方关系这么好,没必要因为一个案子搞得这么僵。”黄辉代检察长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引导当事人积极面对问题,解决纠纷,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下一步调解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检察官一趟趟来我这矿山,真不容易,我一定会积极配合的。”当事人傅某向在场的检察官承诺道。
“这起案件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农民的合法林地承包经营权,另一个是矿业公司的合法采矿权,要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在回程的途中,黄辉代检察长提出了这样的思考。
听证会召开当天

听证会召开现场
听证会在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举行,部分安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黄辉代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担任主持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并就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随后,听证员针对本案争讼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提问,“涉案林地究竟该不该返还申请人?”“协议中的金额到底是何用途?”“是否存在三份协议以外的被压覆林地?”面对听证员的一一提问,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回答。在充分论辩基础上,案件事实愈加清晰。
评议
听证员就案件进行讨论,并发表评议意见。受邀参会的听证员表示,"选择这起案件公开听证,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农民群体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也给了企业一个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
承办检察官邀请了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金牌调解员参与调解。在经过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结合申诉人的陈述和听证员的评论意见,黄辉代检察长发表对案件的结论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向当事人指出合同签订不明所带来的风险,希望能以此案为鉴,吸取教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黄辉代检察长表示,如何妥善处理好这类矛盾纠纷,是对检察机关有效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考验。妥善化解企业与农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构建企民和谐关系,也是检察机关聚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的一次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