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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听证 | 长兴县检察院率先探索森林碳汇价值损害赔偿评估
时间:2022-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31日上午,长兴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占用林地所损害的碳汇价值评估结果组织公开听证,在全市率先开展该领域司法探索。

  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期间,长兴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超范围占用林地,以及将工地挖掘产生的石料土方堆放超出用地红线,非法占用林地39.57亩,造成林地损毁。2022年4月,长兴县检察院委托浙江农林大学的专家团队进行评估,浙江农林大学专家周国模教授团队接受委托后,多次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设置标准地抽样统计综合分析了被破坏的毛竹林地生态系统碳汇情况,在浙江省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与固碳减排重点实验室进行分析,得出被毁坏林地直接导致损失的碳汇的经济价值为3.72万元。

  听证会上,来自行业专家、行政机关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的6名代表,围绕要求赔偿碳汇经济价值损失的合理性、碳汇经济价值损失评估的科学性等话题深入探讨,就程序的合法性、计量方法的科学性、结论的准确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长兴县检察院在刑事检察过程中对被告人造成损失的碳汇进行评估并赔偿,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的体现,切实发挥了能动司法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听证员许青叶表示。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犯罪嫌疑人非法占用林地的犯罪行为,不仅应当补植复绿修复生态,而且应当赔偿森林碳汇价值损害费用,用于增加碳汇的造林活动。向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人追偿碳汇价值损失,是长兴县检察院率先探索生态修复领域竹林碳汇等价值评估的创新举措。

  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长兴县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并听取听证意见,用以进一步完善鉴定评估报告,作为依法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参考。下一步,长兴县检察院将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形式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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