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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致敬英烈,用检察行动捍卫烈士荣光!
时间:202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日上午,安吉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天荒坪镇政府联合开展散葬烈士墓迁入孝丰烈士陵园及清明祭扫英烈活动。与中国共产党同诞的潘荣昌烈士、潘豪富烈士终于魂安孝丰烈士陵园,检察干警擦拭烈士墓并敬献鲜花,寄托对先烈的无限哀思。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颁布后,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已经拓展到英烈保护领域。去年8月,湖州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英雄烈士保护协作的意见》,就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今年2月,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湖州市检察院积极部署开展相关调研摸排活动,切实做好全市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保护工作。

  经过全面摸排,检察机关了解到,湖州市现有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烈士纪念碑等烈士纪念设施共11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等文保单位9处。

  知名度较高的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革命旧址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状况较好,散葬烈士墓等零散军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相对较弱,部分烈士墓因年久失修,纪念设施存在开裂破损、风化剥落、字迹褪色等情况,部分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因疏于管理,存在杂草丛生、杂物堆放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湖州市检察机关迅速启动英烈保护的检察公益诉讼程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属地政府未依法全面履职致使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予以立案,充分运用诉前磋商机制和诉前建议程序激发行政机关增强英烈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针对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年久失修、管理缺失的情形,共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3件。

  同时,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主动争取理解和支持,以召开听证会、磋商会等形式与行政机关达成保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的共识,发挥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合力作用,促进问题解决。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永远值得被人民铭记!湖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履行英烈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捍卫英烈的尊严和荣誉、共同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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