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三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
1.罗某勇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案;
2.何某勇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案;
3.王某忠、吴某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4月1日上午9:30。
(二)地点: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众。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前。
(二)现场报名: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祥和路1号)905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王程丽
联系电话:0572-2522139。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