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市院印发《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要点》和《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以“三个坚持、三个优”为总目标,以正确把握“五个关系”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平安湖州、法治湖州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努力为我市全力打造经济转型升级、城乡一体、生态文明“三个升级版”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要点》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以法治湖州建设为引领,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法治湖州建设,继续推进金融检察、环保检察。二是加强批捕起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民生检察工作。三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加快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方式转型,深化职务犯罪专项深度预防工作。四是严格规范司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狠抓检察办案质量,深入推进阳光检察。自觉接受监督。五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严治长。强化优质检务保障。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重点开展12项工作:1.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全面深化法治湖州建设;2.认真接受人大专项工作监督;3.加强环境资源、食品安全检察工作;4.开展贯彻省市委“十大整改行动方案”专项工作;5.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工作;6.深入推进专项深度预防;7.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8.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9.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10.开展岗位练兵业务能力建设活动;11.建立健全“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工作机制;12.加强检察办案规范化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