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办理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为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即日起,湖州检察陆续发布打击侵犯商标权典型案例。旨在为群众树立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治环境。
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系网店经营者。
2018年至2021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明知“安吉白茶”是注册商标且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仍通过淘宝平台购买包装袋及在福建购买当地毛峰茶叶,包装后冒充“安吉白茶”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共计销售2420斤,销售额24万余元,获利4.8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退赃4.8万元。
2022年2月17日,安吉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德清县检察院,后湖州市检察院调用安吉县院检察官办案组参与该案办理,2022年6月21日,德清县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德清县法院起诉,德清县法院于2022年10月28日作出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22年2月21日,安吉县农业农村局茶叶站向安吉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2022年4月22日,安吉县检察院在“安吉白茶第一村”黄杜村召开网络直播听证会,5月25日,安吉县检察院支持安吉县农业农村局茶叶站起诉。10月27日,安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于11月3日判决王某某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安吉县农业农村局茶叶站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一)加强司法协作配合,办好办实刑事案件。一是加强侦诉协作配合。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多次与侦查机关对接沟通,梳理侵权事实,确定证据标准,明确打击范围,针对犯罪故意,提出从从业时间、从业经历、从业地点、工作职责、有无接受培训、行政机关履职、聊天记录等方面全方位取证,固定主观证据。针对客观销售事实,提出注重收集定制过程的证据的建议。二是争取上级支持。由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三合一”工作要求,安吉县检察院当时无该案审查起诉管辖权。为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质效,避免同质化审查和重复性劳动,增加工作的连贯性,经安吉县检察院请示,湖州市检察院启用跨区域调用检察官办案机制,调用该院员额检察官办案组办理该案,为后续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打下良好基础。
(二)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一是探索“调查报告+社会治理”,做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针对案件中反映的部分安吉茶农对“安吉白茶”品牌保护意识不强,随意购买侵权包装袋的行为,安吉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相关问题信息,获省委办录用。二是行刑衔接,启动公益诉讼。针对案件中部分个体经营户购买侵权包装袋后,装入低档次其他茶叶,冒充安吉白茶销售,侵害消费者利益等情况,安吉县检察院启动行刑衔接机制,移送线索至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及时跟进,召开由检察长主持,知识产权专家、人大代表等担任听证员的听证会,公开论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必要性。待得到肯定结果后,就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支持白茶协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三)延伸检察履职,深化地理标志品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双轨制的协同推进。一是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化保护。与安吉县公安局、安吉县法院、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关于加强地理标志联合保护的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分享工作新动向,在制度上立起品牌保护的风向标。二是协作配合,构建知产保护大格局。主动对接县白茶专班,开展打假维权专项工作,在采茶季,派出联合督导小组进行“安吉白茶”品牌保护专项监督,通过联合检查、走进茶企茶农茶商宣传等措施,做优做强品牌保护。
典型意义
(一)依法严惩侵害地理标志商标权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地理标志商标权的行为,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地理标志领域治理能力,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的体现。对于严重侵害地理标志商标权,但地理标志商标权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无管辖权的案件,为保证办案效果,本地检察机关能够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派员参与案件的办理。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注重听取地理标志商标权人的意见,了解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和需求,以实际行动体现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和责任担当。
(二)开展综合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检察机关应注重发挥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地理标志的综合保护。通过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强化地理标志商标权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强化源头和过程性监管,全方位提高地理标志执法司法保护水平。同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新闻宣传等方式,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树立起品牌保护的风向标,凝聚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携手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