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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 | 做公共利益守护者——案例汇编(十四)
时间:2022-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五年,湖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准确把握时代发展新形势、国家治理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稳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努力为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检察力量。
  即日起,陆续发布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典型案例。
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主办单位:安吉县检察院
关键词
1、行政公益诉讼 
2、长江经济带水域生态 
3、协同履职 
  要旨
  涉水域生态违法行为类型多,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能,部分违法行为存在监管不清、职能不明。检察机关坚持督促与协同并举,推进多部门协同综合治理,建立常态化机制,积极守护长江流域水域生态。 
  基本案情
  安吉县赋石水库素有“浙北第一库”之称,是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其源头水质直接影响到湖州市千家万户的饮用水安全。西苕溪是安吉县内主要水系,自西南向东北流向太湖,最后注入黄浦江,是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发展中重要的水流资源。经查,赋石水库滩涂上遍布着用竹竿定标、长达十余米的地笼,各地笼间隔不过二十米,岸边公然停放着用来收放地笼的快艇。水库库尾处倾倒有生活垃圾,存在非法取砂现象。西苕溪乌象坝段河道短短百余米就存在近三十条地笼,岸边倾倒有生活垃圾。浒溪灵溪公园段存在沿河护栏被破坏,越野车下河行驶情况。上述一系列违法行为对水库、河道的水质安全造成影响,对水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5月10日,安吉县检察院收到安吉县人大代表转来本案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办案人员对赋石水库、西苕溪主河道流域等主要水域内存在的破坏水域生态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勘查、证据收集。针对调查发现的水域内非法捕捞、水域内倾倒生活垃圾、浒溪河道护栏被损毁等情况,安吉县检察院分别以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整改。5月28日,上述行政机关分别在赋石水库和西苕溪同步召开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现场工作会议。专项整治期间内,主管部门向水库周边和西苕溪沿岸村民发放《清理整治违规渔具行动的通知书》,收缴地笼 1000余条,对无证捕捞行为积极查处,对水库、河道非法取砂行为进行了查处,完成西苕溪清水入湖整治工程,实现了岸绿水清,以推送短信方式加强水域生态保护宣传促进源头防控。安吉县检察院以此案为契机,在赋石水库管理局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站,实行“检察长+库长+河长”机制,推动县治水办牵头多部门建立联合长效监管机制,明确了常态化巡查监管、信息资源联络共享、联合专项整治、生态修复协作等六项工作机制,全链条、常态化、系统化守护长江流域水域生态。 
  典型意义
  水域生态涉及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综合保护工作。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点带面,主动协同多部门共同履职,有效破解溪河、湖库水域生态保护部分违法行为监管不清、职能不明等难题。同时以案促治,形成长效监管治理机制,助力安吉成为“水清、库绿、景美”的生态环境“重要窗口”建设,多部门合力守护好长江经济带的“美丽河湖”。 

版权所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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