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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 | 做公共利益守护者——案例汇编(十三)
时间:2022-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五年,湖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准确把握时代发展新形势、国家治理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稳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努力为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检察力量。
  即日起,陆续发布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典型案例。
黄浦江源头生物多样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主办单位:安吉县检察院
关键词
1、行政公益诉讼 
2、生物多样性 
3、协同治理 
  要旨
  检察机关从保护黄浦江源生态环境角度出发,以刑事打击+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整治的方式,从打断野生动物购销链、关停小水电、水域专项整治等多维度,通过全面履职、协同治理,从而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安全。
  基本案情
  安吉小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国东部中亚热带北缘和长三角地区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拥有156大种654属1400余种植物种类,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7种。
  保护区附近村民吴某某、仙某某采用电网猎捕保护区内野生棘胸蛙,并向保护区周边的农家乐销售,形成捕销链条,对安吉小鲵的生存造成严重伤害,进而影响黄浦江源头水体质量。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9年12月,安吉县检察院在吴某某、仙某某非法狩猎案中发现,吴某某非法猎捕野生棘胸蛙,在当地已小有名气,形成较为稳定的产销链。针对涉案饭店违法购销行为,安吉县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全县范围内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周边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普查,并加强安吉小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生态资源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邀请安吉县检察院协同参与,对县域内104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驯养繁殖场所开展检查,立案查处涉及野生动物违法案件15起;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单位仍有“野味”菜品宣传情形,现场建议行政机关重点就饭店内涉“野味”宣传标语、菜单名称设计等要求饭店予以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底数不清、管理混乱现象,口头建议主管部门通过要求经营者换证的方式来确认县域内目前仍在从事野生动物经营的主体的数量,便于下步开展许可证的注销工作。
  之后,安吉县检察院邀请省市县三级野生动物资源专家举行专家论证会,充分论证对吴某某等人非法狩猎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经层报审批后顺利起诉。为保证办案社会效果,安吉县检察院将庭审放在案发地村委举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家乐经营单位参与,取得良好效果。
  马峰庵小水电站位于自然保护区内,围绕马峰庵小水电站运行对保护区内其他生物资源保护、水源地水质影响等问题,安吉县检察院积极调查取证,发现水电站未按标准进行生态泄流,将会出现溪道减水脱水现象,对生态保护区产生重大影响,不利于保护区水体生物的生存发展,建议主管部门关停马峰庵电站。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机关加强履职,通过协同行政机关履职加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源头防控、通过组织多方协商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引智借力,通过专家论证会、诉前圆桌会议等形式,充分论证野生动物保护、小水电专项整治的可行性、必要性,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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