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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 | 做公共利益守护者——案例汇编(十二)
时间:2022-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五年,湖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准确把握时代发展新形势、国家治理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稳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努力为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检察力量。
  即日起,陆续发布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典型案例。
无名烈士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主办单位:长兴县检察院
关键词
1、行政公益诉讼 
2、无名烈士墓 
3、接力守墓  
4、民生实事工程
  要旨
  检察机关通过对新四军无名女战士墓保护,以点带面,运用磋商、建议等方式,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形成保护合力,组织专项行动推动解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难题。
  基本案情
  长兴是新四军苏浙军区司令部驻地,辖区内共有烈士陵园1座,烈士纪念碑3座,零散烈士墓40余座,部分英烈纪念设施存在未立墓碑、碑体破损、杂草荒芜,其中一无名新四军女战士墓为旧时土坟茔,未立有墓碑等标识,从未进行修缮,当地村民胡阿新父子连续接力近80年,坚持为新四军女战士守护墓葬。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3月,长兴县检察院走访排查了全县14个乡镇街道40余处烈士纪念设施,发现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碑体破损、杂草荒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3月18日,长兴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召集14个乡镇街道召开“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公益保护专项协调会,并向所属乡镇街道公开送达7份乡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对10座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修缮。
  2021年4月,当地群众反映,长兴县泗安镇胡阿新父子自1944年一直坚持为一无名新四军女战士看护墓葬。经联合调查核实,1944年冬胡阿新受行军新四军战士所托,将一名新四军女战士掩埋在自家祖坟墓地,至今该墓仅靠胡阿新父子每年培土修整得以保存。4月28日,长兴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通过诉前磋商,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对无名女战士墓开展有效保护,并对长兴县无名烈士墓葬未全面认定、未全面纳入保护进行全面专项排查。5月11日,相关行政机关对该新四军女战士墓组织修缮完毕并树立墓碑。长兴县检察院积极和当地宣传部门沟通,弘扬胡阿新父子捍卫尊崇英烈的事迹,胡阿新父子先后获评“湖州好人”“浙江好人”荣誉称号。
  2021年5月-12月,长兴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回头看”,针对前期制发的检察建议的回复情况进行跟进监督,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全县专项行动,对全县44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建册,并推动对16处烈士纪念设施实施修缮,对14处不利于保护的散葬烈士墓集中搬迁至长兴县棋盘岭烈士陵园。联合调查中还发现,长兴县煤山镇三洲山村茅山自然村新四军苏浙军区后方医院葬有新四军无名烈士200余人,长兴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向长兴县委、县政府汇报,推动无名烈士墓群抢救性修缮和保护。长兴县委、县政府将无名英烈保护项目纳入“2022年度长兴县重大实事工程项目”,项目专项补助资金500余万元。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以新四军无名女战士墓保护为契机,推动无名英烈保护项目纳入党委政府的民生实事工程,肯定与鼓励民间保护,并着力强化国家保护、法律保护格局。同时充分利用红色教育主阵地,宣传父子两代人为无名烈士接力守墓的感人事迹,营造尊崇英烈缅怀英烈红色精神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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