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 | 做公共利益守护者——案例汇编(八)
时间:2022-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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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五年,湖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准确把握时代发展新形势、国家治理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稳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努力为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检察力量。
即日起,陆续发布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典型案例。
督促保护中初鸣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主办单位:德清县检察院
关键词
1、行政公益诉讼
2、文化遗产保护
3、综合治理
4、跨区域协作
要旨
针对施工导致的文物受损、建筑垃圾堆砌、盗挖等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协同优势,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履行文物保护责任,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促成文化遗址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切实提升司法保护效能。
基本案情
中初鸣良渚文化制玉作坊遗址群位于浙江省德清县境内,遗址群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分为A、B、C、D四个区块,是迄今为止长江下游地区发现的良渚文化时期规模最大的制玉作坊遗址群,经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已确认人工营建土台24处,出土了大量制玉相关遗存资料。2018年4月后,A、B两处原址保护区域一直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现象,A区西北角存在被盗挖的情况。2020年10月,位于B区的机场新开河道开挖,经初步测量,该河道在挖掘过程中破坏了土台15及其废墟堆积,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4月,德清县检察院收到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反映的线索,称中初鸣遗址被破坏,遂立即开展调查。经实地踏勘和调查核实,确定中初鸣遗址遭到损毁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查发现,因开发过程中各方信息不对称,造成施工过程中土台被破坏。为防止同类侵害危险再次发生,2021年4月15日,德清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中初鸣制玉作坊遗址群文物安全和历史风貌。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整改,与施工主体及监管单位进行沟通,商议相关保护发展建议,并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制定高标准的中初鸣遗址保护方案,同时建立和完善常态化检查保护机制,增加监控摄像头,完善专人监管,及时掌握保护发展动态,并适时发布中初鸣遗址发掘报告,扩大中初鸣遗址影响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良渚文化遗址保护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监督成效,巩固办案成果,德清县检察院积极延伸办案职能,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文化遗址保护地点进行摸底排查,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为切实加强良渚文化遗址保护跨区域协作力度,2021年9月9日,德清县检察院和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联合签署了《良渚文化遗址检察保护协作机制》,提升良渚文化遗址司法保护效能。2021年11月17日,在德清县检察院的积极助推下,中初鸣遗址被纳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典型意义
中华五千文脉,良渚泱泱其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渚遗址是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把它保护好。”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个案办理中注重挖掘文物保护中存在的根本性、源头性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文物进行有效保护,并积极延伸办案职能,建立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依法杜绝任何破坏文物的行为,促进良渚文化更好传承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