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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 | 湖州市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二)
时间:2022-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入融入湖州市委“五谷丰登”计划,持续深化“检企同行365”品牌建设,以检察办案为基础,以检企联络为抓手,以调研宣传为载体,以社会共治为目标,全面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

  即日起,陆续发布湖州市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六大典型案例。

  李某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主办单位: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1、立案监督

  2、自行补充侦查

  3、行刑衔接

  4、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要旨

  疫情期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给抗疫医护人员,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严厉打击。检察机关要加强与行政管理部门的衔接,挖掘案件线索,及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机关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在运用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保证证据收集到位,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当注重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追赃挽损的目标。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被告人李某明等人为牟取经济利益,以“浙江商会携手上海罗莱家纺”向德清县抗疫医护人员捐赠物资的名义,将假冒“罗莱家纺”商标的鹅绒被以每床760元的价格销售给258名德清县抗疫医护人员,销售金额共计36万余元。

  2021年11月18日,被告人李某明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德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李某明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本案被评为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立案监督

  在收到涉案医护人员申诉线索后,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通过信息共享行刑衔接通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申诉情况,并实地走访询问医护人员,成功调取举报信、假冒产品购买情况等证据材料。同时,检察办案人员还引导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扣押了涉案产品,对产品假冒“罗莱家纺”注册商标情况进行了专业鉴定,基本查清了被告人李某明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事实。2021年2月10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对李某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立案监督。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先后抓获李某明等多名涉案人员。

  自行补充侦查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专案组针对权利人出具的关于“罗莱家纺”鹅绒被为假货的声明,聘请了市场监管局商标领域的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从假冒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与形式等方面“把脉问诊”,进一步确认涉案产品为假货。专案组还走访罗莱家纺授权门店、假冒产品仓库、外包装加工地,询问“罗莱家纺”鹅绒被的品种、价格及包装等情况,进一步锁定被告人李某明销售的鹅绒被系假冒“罗莱家纺”商标的关键证据。从现场走访和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仓库的产品随意堆放,无任何标签及包装,私自委托他人对产品进行外包装和加工,从而判断被告人李某明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系主观明知。同时在案件批准逮捕后发出《继续侦查提纲》罗列具体8条补证要求,将起诉和审判的证据要求向前端传导,消除“捕后诉前”监督盲区,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了证据标准从批准逮捕到提起公诉的转变,有效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质效。

  追赃挽损

  李某明假借慰问抗疫医护人员的名义,销售假冒“罗莱家纺”鹅绒被,不仅给医护人员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也在疫情期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在批准逮捕阶段,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积极与李某明及其家属进行沟通,李某明由拒不认罪到主动认罪认罚,并自愿赔偿医护人员全部损失,为258名医护人员挽回全部经济损失36万余元,医护人员均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指导意义

  (一)行刑衔接配合,实现立案监督的精准性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系法定犯,在触犯刑法的同时也必然违反了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在掌握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线索后,应当重视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并引导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合力,最终确保检察机关作出的立案监督决定建立在足够的证据基础之上。

  (二)强化检察主导,确保案件办理的质效

  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机关要主动履职,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确保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立案监督后的办案质效。检察机关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与要求公安机关侦查相结合,形成侦控合力,有效打击疫情期间利用医护人员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同时,为满足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专业性要求,检察机关可以邀请专业人员作为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的办理,对专业性问题提供专家意见。此外,检察机关还应当重视被害方权益的维护,通过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促使犯罪分子积极退赃退赔,实现追赃挽损。本案的办理经验得到了《法治日报》、《浙江法制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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